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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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泰顺是浙江省南部一个山区县,东北接文成,西北界景宁,南与福建省为邻,总面积1700平方公里,素有“九山半水半分田”之称。境内涧谷纵横,海拔千米以上山峰179座。山高路远,群峦起伏,群峰叠翠,千米以上的山峰就有179座,平均海拔490余米。泰顺属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气候温和,雨量充沛,夏无酷暑,冬无严寒,夏季平均25.1℃,冬季平均14.7℃,年降雨量2000mm,无霜期280天。泰顺多山近海,雷雨频繁,雨量丰沛。6月降水最多,12月降水最少。3-4月为春雨期,雨日多,降水强度小。5-6月为梅雨期,暴雨增多,降水强度大。7-9月是台风雷阵雨期。所以在选择出行时间时要考虑避开雨期。由于地处中亚热带南北亚带分界线上,气候条件适于南北动植物群的繁殖生长,具有开展“优、特、奇、新”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深厚潜力。日照短、云雾多,发展茶叶、中药材的条件得天独厚。矿产资源丰富,已探明40余种,其中龟湖叶蜡石矿被称为“世界蜡都”。